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约120万元。
1.2.3招标范围:宜兴市西太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范蠡大道北延二期新建工程及341省道周杨公路中段新建工程智慧工地平台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止。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行业软件技术开发服务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咨询服务能力。
1.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业绩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付款方式:相关系统和软件服务建设开发完成经调试能够正常运转,满足品质工程中智慧工地要求,支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交工验收后,投标人移交所有平台数据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宦女士
1.9.2联系电话:0510-******
******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
1.1招标条件
1.1.1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地点:宜兴市。
1.2.2项目规模:约120万元。
1.2.3招标范围:宜兴市西太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范蠡大道北延二期新建工程及341省道周杨公路中段新建工程智慧工地平台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止。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行业软件技术开发服务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咨询服务能力。
1.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资格审查条件
1.4.1企业的业绩需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1.4.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4.3按照规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国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5.2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
1.5.3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并盖单位章报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回复。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1.6.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6.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1.6.3.4投标保证金票据;
1.6.3.5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
1.7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1.7.1付款方式:相关系统和软件服务建设开发完成经调试能够正常运转,满足品质工程中智慧工地要求,支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交工验收后,投标人移交所有平台数据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1.8评标办法
1.8.1本次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人。
1.9联系方式
1.9.1联系人:宦女士
1.9.2联系电话:0510-******
******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街道东氿大道99号 宜兴市民中心东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