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映月湖中央公园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映月湖中央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步行桥桥面铺装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街道和祥路南、丹山路西。
2.1.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水电安装、休闲设施游乐设施、小品雕塑、绿化、导览标识及亮化照明等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 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 1月9日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清单范围内原有桥面铺装拆除及外运;新铺设桥面竹木地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2/1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1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9/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交易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月2 日17:00时至2024年12月5日17: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是指:******/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 月10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映月湖中央公园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映月湖中央公园景观提升工程步行桥桥面铺装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街道和祥路南、丹山路西。
2.1.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水电安装、休闲设施游乐设施、小品雕塑、绿化、导览标识及亮化照明等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 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 1月9日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清单范围内原有桥面铺装拆除及外运;新铺设桥面竹木地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2/1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1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9/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交易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月2 日17:00时至2024年12月5日17: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是指:******/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 月10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东兴路198号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15栋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 人: | 席英杰 | 联系 人: | 窦琳娜、宁本营 |
电话: | 0510-******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