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南梁台子铁西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改革局以《关于南梁台子铁西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铁西村新建乡村振兴食品加工基地一处,建筑面积2958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共一层,室内外高差0.3米,新建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
2.2建设地点:贺兰县南梁台子铁西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铁西村新建乡村振兴食品加工基地一处,建筑面积2958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共一层,室内外高差0.3米,新建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3 月 06 日起至2025 年 03 月 13 日 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电话:******00。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包括工程量清单)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3 月 2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委员会
地 址:贺兰县铁东村
联 系 人:施苏丽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3楼
联 系 人: 孙彦龙、王晶、陈玉娟、沈桂芳
电 话:******
2025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