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路1号项目)地块带保留建筑物挂牌出让前期相关手续以及权证登记手续 公开招标公告 GZB******-001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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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永丰路1号项目)地块带保留建筑物挂牌出让前期相关手续以及权证登记手续。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丰路1号项目)地块带保留建筑物挂牌出让前期相关手续以及权证登记手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37.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为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升国有资产价值,拟委托服务单位对永丰路1号项目(即原南长区政府大楼)地块带保留建筑物挂牌出让前期相关手续以及权证登记手续提供咨询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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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4年10月~2024年1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 投标人近一年度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6 投标******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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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 18时 至 2025年01月27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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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1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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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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