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秦望山绿色循环产业园年处置5万吨铝灰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江阴市秦望山绿色循环产业园年处置5万吨铝灰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参说明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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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全本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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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