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JZCG-G2024-0088
二、项目名称:大成工业园区(A3标准厂区除外)物业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6X | ******街道商贸中心35号 | 84.82(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大成工业园区(A3标准厂区除外)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献军、林茜、毛瑞英、陶建荣、吴继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安国路8号
联系人:林茜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9号
联系人:殷孟娜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孟娜
电话:05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