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公共实验区配套设备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xsyy(s)******
二、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xsyy(s)******
二、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套) | 预算总价 (万元) | 国别 | 参数需求 |
公共实验区配套设备2 | 1 | 42 | / |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进口总价10万元 2、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进口总价8万元 3、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进口总价4万元 4、酶标仪1台进口总价10万元 5、中央纯水系统1台国产总价10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预审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a、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投标产品名称、配置、附件(投标供应商应列明能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所需耗材的清单(格式可自拟),承诺所有耗材已通过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并列明产品编码; d、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e、有(国产设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f、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认可表的须一并提供),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g、产品彩页; h、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i、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资质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12月02日08:30起五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预审截止期后的资质材料恕不接受。 报名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请注意查收。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物资供应科。至标书截止日前,投标人未将标书递交,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医院物资供应科 联系人:陈添 电话:0510-****** ******医院 2024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