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数据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采购内容
(1)租用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数据管理系统
包含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平台租用及维护费用;排查整治工作相关成果信息录入;长效管理系统定期信息更新;新增问题排口核查模式,完善长效监管体系。
(2)建立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数据管理机制
建立作业流程数字化、成果数字化、管理数字化的综合信息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手段,支撑开展排口日常巡查工作及排口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建立排口数据底座及排口知识图谱,争取实现多维度多场景赋能。
(3)建立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信息化数据长效监管机制
基于3s分析技术、物联网技术、ai技术,将水环境、河流、近岸区域和涉水污染源等环境质量数据全部关联起来进行分析展示和数据挖掘,为排污口长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预算:41.6万元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开标说明
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周一)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环境监控中心1号楼1422室。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0-******。
招标文件.docx
无锡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4年9月2日
采购内容
(1)租用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数据管理系统
包含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平台租用及维护费用;排查整治工作相关成果信息录入;长效管理系统定期信息更新;新增问题排口核查模式,完善长效监管体系。
(2)建立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数据管理机制
建立作业流程数字化、成果数字化、管理数字化的综合信息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手段,支撑开展排口日常巡查工作及排口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建立排口数据底座及排口知识图谱,争取实现多维度多场景赋能。
(3)建立长江、太湖流域排污口信息化数据长效监管机制
基于3s分析技术、物联网技术、ai技术,将水环境、河流、近岸区域和涉水污染源等环境质量数据全部关联起来进行分析展示和数据挖掘,为排污口长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预算:41.6万元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开标说明
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周一)9: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周新东路123号环境监控中心1号楼1422室。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0-******。
招标文件.docx
无锡市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