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废处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我院《招采制度》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以下情形:向唯一供应商购买物资(服务)的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有限公司满足服务需求,故本项目只能由此公司进行实施,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办公室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至贤路197号
******医院
************医院无锡分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