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湖片区清淤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贡湖片区清淤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贡湖片区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行审投许【2025】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贡湖片区清淤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贡湖片区。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为对贡湖片区埭港-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总投资金额:约991.16万元。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水下清淤11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对贡湖片区埭港-黄泥田港沿线长8600m,宽50m范围内,及庙港、壬子港蓝藻打捞点,实施生态环保绞吸式清淤疏浚,清淤方量约6.44万方(自然方)。清淤施工范围内部分影响工程实施的水生态治理设施临时迁移,施工完成后恢复原状。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991.16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水下清淤1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最高扣至合同价的 5% 。
2.5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 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 年或 2025 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 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月-2025年3月三个月的缴费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 ,且在有效期内。
(8)信用等级要求:/。
(9)施工设备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自有或租赁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配备环保铰刀头)(满足生产率不小于80m3/h及以上或泥泵清水流量600m3/h及以上, 该生产率指清淤底泥方量)的设备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为准,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5个月(承诺书格式自拟),均需提供《船舶检验证》,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船舶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或中国船级社提供相应证明。同一条船舶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船舶为同一条船舶,该船舶按不满足要求考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和《船舶检验证》需在有效期内。注:新购船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供船舶检验证。
2)投标人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脱水设备(满足不小于日处理淤泥量500m3/天或板框压滤机滤布面积不得小于2000m2)的相关证明文件。自有设备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为准,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租赁设备证明材料:租赁协议(意向书),承诺租赁时间要求不小于5个月(承诺书格式自拟),设备能力如相应证书上无明确反映,可以由生产厂家提供相应证明。同一台设备不可用于两家投标单位,若任意两家投标单位提供设备为同一台,该设备按不满足要求考虑。
(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查询到严重失信 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②本项目固化场地需要在无锡市内;③本项目淤泥堆场需由投标人提供,堆场(除基本农田以及不能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面积不小于20亩地且需提供:A、位置图及坐标;B、与当地村委会签订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须注明签订日期。与其他投标人提供的淤泥堆场范围原则上不得重叠,一旦出现重叠情形,以淤泥堆场意向协议签订日期最早的作为有效协议;如最早签订日期当日存在 2 份及以上协议同日签订的, 该日签订的协议均视为无效协议,以签订日期次早的协议作为有效协议;如次早签订日期当日仍存在 2 份及以上协议同日签订的,该日签订的协议也均视为无效协议, 以签订日期第三早的协议作为有效协议, 以此类推。
(11)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在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 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承诺函”中提供,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 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 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 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4月21日 2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 CA 服务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doc/2021/04/12/******.s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 录 无 锡 市 水 利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 ” (******/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5 月 6 日 10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口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 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投标 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 交通工具
自备, 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 7 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2元。
7.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doc/2025/04/14/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3号楼8楼
邮编:214000
联系人: 李工 电话:0510-******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大厦5楼
联 系 人:孙颂
电 话:0510-******
传 真:0510-******
电子邮件:******
11.备注
2025 年4 月14 日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评审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系统格式里其他材料中的模块里,评标时以该扫描件为准(诚信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要求上传)。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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