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欣大厦周边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长欣大厦周边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626281.72元/年,叁年:******.16元 2.1.2 服务期:叁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2 招标范围:长欣大厦周边停车场管理服务,合计300个车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4、投******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或2024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须提******银行代扣证明)。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05日18时至2025年03月10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6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