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委员会的寨门村村委场地实施沥青摊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寨门村村委场地实施沥青摊铺工程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规模:27万元;
1.2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工期为30日历天;
1.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4项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
1.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寨门村村委场地实施沥青摊铺工程,主要涉及沥青摊铺。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2.3、其他要求:/;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2024年8月-20******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00号南门)报名。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办公室。
8、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文件应严格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委员会
******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00号南门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蕾
******委员会的寨门村村委场地实施沥青摊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寨门村村委场地实施沥青摊铺工程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规模:27万元;
1.2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工期为30日历天;
1.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4项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
1.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寨门村村委场地实施沥青摊铺工程,主要涉及沥青摊铺。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2.3、其他要求:/;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2024年8月-20******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00号南门)报名。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办公室。
8、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文件应严格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委员会
******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00号南门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