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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市容绿化管理中心2024年新吴区生活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2024年新吴区生活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无锡市新吴区市容绿化管理中心2024年新吴区生活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2024年新吴区生活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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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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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2024年新吴区生活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2024年新吴区生活垃圾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确保新吴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转运站能够稳定运行,需采购可卸式氢燃料电池垃圾转运车。该可卸式氢燃料电池垃圾转运车须满足转运站内现有厢体的使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39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新吴区转运站功能的需要,采购的可卸式氢燃料电池垃圾转运车整车需按车厢可卸式的功能要求设计,配套自装卸装置,可使垃圾容器与车辆分离,实现厢体的装、卸、举升及运输等功能。目前新吴区转运站内所搭配的有20立方厢体(需搭配拉臂式自装卸装置)和24立方厢体(需搭配旋锁式自装卸装置)两种,为便于采购人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需同时采购可卸式氢燃料电池生活垃圾转运车(20立方厢体)和可卸式氢燃料电池生活垃圾转运车(24立方厢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产品需通过获得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许可,即产品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登载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经查询******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料电池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北延段东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B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尹超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交大联云科技园三楼

联系电话:0510-******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章宁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3号楼1009室

联系电话:0510-******

3.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联系电话:0510-******

六、附件(见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pdf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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