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有限公司梅林公园商业用房资产整体租赁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梅林公园商业用房资产整体租赁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Q******
项目名称:梅林公园商业用房资产整体租赁运营项目
最低投标价为: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第一年度租赁运营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46万元/年,租赁运营期限10年。(报价低于最低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每【2】年递增【3】%。自租赁运营期限起始日起至次年该日的前一日为一个租赁运营年度,后续以此类推。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租赁运营期限:自实际交付日起10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策展能力;
⑤不接受联合体;
⑥良好的信用记录: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截图发送至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注:采购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上注项目名称。)
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采购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交纳形式 | 采购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采购文件费) |
******银行及行号 | ******银行宜兴支行 | ||
账 号 | ************2307 |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采购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交纳采购文件费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采购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须在上述要求及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采购文件事宜。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投标人资料之时为准;
③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之日即视为投标人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之日;
④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212开标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街道荆溪中路305号 邮政编码:214200 |
采购机构 |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5号楼 邮政编码:214200 | |
监管部门 | 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有限公司 ******街道荆溪中路305号 |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