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第二次)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寿区种鸡繁育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第二次)补遗一内容发布如下:
将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中“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50800 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修改为:“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508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相关收费标准,在正式合同签订之前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寿分中心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联系电话:023-****** 023-******。”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通知内容为准。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日